京政办发〔2024〕22号
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市属机构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-在线*官网开展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4〕71号)要求,2025年将开展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。为切实做好北京市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目的
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通过依法科学调查,掌握2020年以来本市人口在数量、素质、结构、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,客观反映本市人口发展的特征和趋势,准确把握首都人口发展规律,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完善新时代首都人口发展战略、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、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,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。
二、调查范围和对象
本次调查将在本市16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抽取一定数量的住户,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。
三、调查内容和时间
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,主要包括姓名、公民身份号码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受教育程度、行业、职业、迁移流动、婚姻、生育、死亡、住房情况等。
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。
四、调查组织和实施
1%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,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、广泛的社会动员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。本市各级政府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,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分工协作、分级负责、共同参与”的原则,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为加强统筹协调,由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北京市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(以下简称“协调小组”),具体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各负其责、通力协作、密切配合、信息共享。各区人民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相关工作机制,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。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、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,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、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。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,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。
本市各级调查机构要组织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工作,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,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,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、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,稳定调查工作队伍,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五、调查经费保障
本市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,由市、区共同负担,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。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调查经费按时拨付、足额到位,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。全市各级调查机构要加强管理,厉行节约,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六、调查工作要求
(一)坚持依法调查。要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迟报,不得伪造、篡改调查数据。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,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,严禁向任何机构、单位、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。
(二)压实工作责任。本市各级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职责分工,强化责任落实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对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,要及时研究解决;同时,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,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做好调查工作。
(三)加强质量管理。本市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,规范调查工作流程,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。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,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,强化对数据的质量检查核查,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、完整可信。
(四)营造良好氛围。依托多种媒介和方式,突出点面结合,有重点、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。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,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,如实申报调查项目,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4年12月3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