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本市推出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、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、高龄老年人津贴 75万余名老年人将受益
10月1日起,本市面向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、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、高龄老年人的津贴制度全面实施。三项补贴制度实施后,将帮助75万余名存在经济困难、失能、高龄等状况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提高支付能力,使老年人享受专业照顾服务。全市每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约20亿元。
10月25日,市民政局发布解读《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》。市委社会工委委员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,该办法整合了本市多项津贴补贴制度,实现全市性对老年人的“补人头”的政策只有一个。今后申请的老年人只需从自身困难、身体失能、年岁高龄三个角度入手,不必考虑其他;一位老年人符合三项条件可同时享受三类补贴津贴。
首次实现政策全覆盖
按照《实施办法》,符合条件的具有本市户口的老年人,目前无论是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,还是已入住养老机构,均可按照政策规定提出申请。其中,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、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面向全市6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,高龄老年人津贴面向全市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,首次实现政策全覆盖。新增加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低保、低收入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。
三类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。其中,护理补贴是服务给付不是现金给付,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为现金给付。
符合条件可补贴津贴同领
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,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津贴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,领取补贴的情况也有不同。
符合条件的老年人,可三项补贴同享。同类型补贴可择高选择,不重复享受,比如老人此前已享有因公致残、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等,可自主择高申领;对享受《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实施办法》的老年人,不能重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;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老年人,可一边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,一边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;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、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老年人,不能重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。
本市已经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,出台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方案的部分试点区,依据本办法之规定并结合各区实际进行妥善衔接。
多数老人不用再单独申请
三类老人不用重新提出申请,后台系统可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。其中包括:凡享受本市低保、低收入待遇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,除已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外,直接默认其提出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申请;原80周岁以上及各区已有发放记录的高龄老人,默认发放高龄津贴;对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的老年人,直接默认其提出护理补贴申请,发放补贴至其残疾人一卡通中。
民政部门也提醒申请人,全市共有56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,其中51万人已申领北京通-养老助残卡,没有申领卡片的老年人还没有计入自动发放高龄津贴的范围,应尽早申请。此外,家有重度失能、重度残疾老人,但还没有进行评估的家庭,也应尽快申请。
政策实施后,本市60周岁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居家助残补贴制度、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、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、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停止执行。
据介绍,首次补贴资金将在11月底前发放到位。鉴于政策执行是上发,即月底前发放下一个月的补贴津贴,因此11月底前将发放到位10月、11月、12月三个月的补贴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