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《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加强战略留白用地管理,优化提升首都功能,提升城市韧性,实现可持续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。
这是本市落实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—2035年)》取得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。
什么是战略留白?
北京市结合各区分区规划(国土空间规划)编制工作,在全市2760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统筹划定了约132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。
战略留白用地是为城市长远发展预留的战略空间,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双控,原则上2035年前不予启用。
现状村庄及近期已有建设项目安排、已纳入供地计划的用地原则上不划入战略留白用地。
战略留白为战略发展留机遇:分区规划在城市发展重要战略节点、重点功能区周边为战略发展预留战略空间。
战略留白为长远发展留弹性:分区规划在新城及乡镇建成区边缘划定了发展备用型留白,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。
战略留白为转型升级留契机:分区规划在现状低效利用待转型、待腾退区域划定的功能优化型留白,为转型发展留契机。
战略留白为优化功能留空间:将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专项行动腾退等用地中短期内无明确实施计划的地块,及时划入战略留白用地,用于修补和动态完善城市功能。
《办法》有哪些重要内容?
1、保持总量平衡,原则上战略留白用地只增不减
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战略留白用地管理,2035年前保持总量不减少。鼓励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增加战略留白用地规模,将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专项行动腾退等用地中短期内无明确实施计划的地块,及时划入战略留白用地。
2、严格现状管控,原则上现状地上建筑只减不增
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战略留白用地内建筑物、构筑物情况,按实地留白用地和规划留白用地加强分类管控。
对于无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实地留白用地,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实施临时绿化并挂牌公示,“以绿看地”,严格管控。
对于存在建筑物、构筑物的规划留白用地,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管控,合法建设可暂时予以保留,除用于保障“七有”“五性”民生需求外,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改扩建;违法建设予以严厉打击,并纳入拆违计划限期拆除。
3、加强规划留白用地腾退,有计划实现实地留白
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对战略留白用地内建筑物、构筑物及相关抵押贷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、分析评估,制定分类清理方案,纳入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,有序组织实施,2035年前实现实地留白,做到“地上物清零”和“零成本”持有。
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采用土地资源整理等方式,在规划实施单元内统筹土地开发类项目和战略留白用地实施,综合考虑人员安置、资源使用、成本分摊和实施时序,加强资金测算和成本管理,科学制定方案。对统筹实施战略留白用地的项目,给予建筑规模指标等方面支持。
4、持续优化空间布局,逐步引导实现集中连片
鼓励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总量不减少、布局更优化、用地条件更合理的原则,通过用地置换的方式,逐步实现战略留白用地集中连片分布。
鼓励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将减量腾退后的非建设用地与战略留白用地统筹规划、调整布局,将战略留白用地向更具区位优势的区域集中,原匹配的建筑规模指标与战略留白用地捆绑使用。